今天早上5点多,杭新景高速上发生了一件让人捏把汗的事儿。一位张某给开智驾车的司机在高速公路上睡着了,把车直接停在了第三车道中间,搞得周围车辆不停地急刹和变道。真是太吓人了,这要是出事儿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位张某给开智驾车的司机说自己是因为加班到凌晨身体透支,以为开智驾能轻松点结果睡着了。交警把他叫醒后,他还因为疲劳给出了这样一个理由。这起事件中我们要从法律角度看看这个问题到底有多重。 交警把张某给开智驾车的司机处罚了200元,记9分,理由是在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可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上车速那么快,任何一秒的停留都可能是致命的危险。虽然张某没有故意想要发生事故,但是他的行为放任了巨大风险的发生。 这次事故还有一个大家讨论得很热的话题就是“开着智驾”。我想说清楚一点,现行法律里驾驶员依然是驾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智驾”只能作为一个辅助工具,不能替代驾驶员的责任。现在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当“智驾”系统运行时如果发生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但目前看来还是司机全责。 所以我们要意识到技术再先进也替代不了驾驶员时刻握紧方向盘的专注和责任。这次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意识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希望这位司机能记住这次教训,也希望所有看到这条新闻的人都能明白安全这根弦一刻都不能松。 我们理解这位司机加班辛苦的遭遇,但这绝不能成为违法的理由。法律关注的是行为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实际威胁而不是个人处境如何。所以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