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把戏伪装成正常的消费纠纷

2025年2月到4月间,没有固定工作也没稳定收入的王某为了把精心策划的“碰瓷”把戏伪装成正常的消费纠纷,不断在上海转悠。短短一个半月,她换着花样折腾了20多家酒店、温泉馆和洗浴中心。每次入住,她要么提前把蟋蟀带进房间弄脏环境,要么故意在退房前抓挠皮肤制造过敏假象,甚至在被商家看出病历里写着她原本就有皮肤病后,还死咬着要免单。面对商家的解释,她用给差评、报警协商、要求陪诊、长时间赖着不走、和刚开店的人吵架这些招数来要挟。不少商户因为怕坏了名声或是耽误时间,最后只好自认倒霉把钱退了。 普陀区检察院在案子还没结束时就提前介入了。一开始,大家只发现了几笔数额不大且证据分散的纠纷线索,很难看清她的真实嘴脸。检察官给警方指了方向,让他们重点查王某的入住记录、投诉内容、商家的说法还有监控录像。警察把排查范围扩大后,把犯罪事实补充查清了,一共有20起。审查下来发现其中17起最后商家都给了免单或者退款,总共加起来有7000多块钱。 承办检察官把证据捋了一遍后认定王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从主观上看,她就是故意找茬的:没钱没工作却在一个多月里不停地换地方住;每次住完店都以皮肤过敏这种不好当场验证的理由要钱;挑的对象都是看重口碑的服务业商户;住店的动机不纯且要钱的频率太高了,这完全超出了正常维权的范畴。 客观上她也符合寻衅滋事罪里“强拿硬要”的行为特征。她通过语言威胁、舆论施压、纠缠不休、频繁报警等手段在公共场所给商户施压,逼着人家妥协。这不仅侵犯了人家的财产权,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更是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面对检察官讲的法律后果和手里的证据,王某最终认了罪并且愿意赔钱。2026年2月2日普陀区检察院把她告上了法庭。到了3月6日这案子在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了她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大家: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没错,但绝不允许有人打着维权的幌子去干违法的事。市场经济要想健康发展需要公平的交易环境和理性的维权方式,谁要是想通过报警要挟或者是纠缠滋扰这种不光彩的手段去占别人便宜、扰乱社会秩序,肯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