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征集轻反馈”是治理的实际效果

浙江这边的经验告诉咱们,征求意见不能只走流程不走心。最近西部某地开行业立法座谈会时,好些企业发的邮件被束之高阁的事儿,就说明有些地方的民意吸纳还是卡在了程序上,没有真的变成治理的实际效果。这种只重形式的毛病到处都有,不管是改地方规矩还是定国家政策,“重征集轻反馈”的现象经常能见到,这背后的问题可不小。 说到底,征求意见就是为了让决策者跟市场主体、老百姓好好聊聊,把大家伙儿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意见都吸收进来。只有这样做出来的政策才有前瞻性和操作性,才能把上面的设计和下面的诉求结合起来。但现实里有些单位把这事儿当成了任务,发个通知收一堆材料就完事了,根本不去想怎么整理、分析这些意见。这种光为了征集而征集的做法既浪费了行政资源,又把大家的参与热情都磨没了,甚至会让政策脱离实际,最后执行都成了老大难。 光有征集没有反馈带来的危害很大。第一是决策质量打了折扣,没有真民意支撑的政策往往在当地水土不服。比如某地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时没听中小企业对审批流程的真实建议,结果大家都不敢申报。第二是政府的公信力受损,老百姓费了大劲提建议却没人理,久而久之就会觉得“说了也白说”,谁还愿意再参与公共事务?第三是整个治理生态变差了,社会智慧没法转化成治理效能。 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思想上有偏差,少数干部觉得民主程序是软任务,没从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去重视民意吸纳。二是机制设计不到位,现在大部分单位没有分类处理、限时反馈的流程规范。三是监督问责太软,对只征集不反馈的行为没什么硬招约束。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得建个全链条的闭环体系。思想上要培训干部、剖析案例,让大家明白征求意见得重实效。制度上可以学学浙江省的做法,把征集、梳理、论证、反馈、公示这些步骤标准化了。技术上用大数据把海量意见分分类、做做趋势分析。监督上还得把采纳率和满意度纳入考核体系,对敷衍了事的行为真的启动问责。 征求意见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这事儿考验的是执政为民的初心和精细化治理的本事。只有用制度杜绝形式主义、用技术提高互动效率、用真诚回应凝聚人心,才能真正打通民意汇集的“最后一公里”,让每一项政策都能承载人民的期盼、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这既是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需求,也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