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合同就得赔双倍工资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聊聊劳动纠纷,主要关注的是劳动合同这一块儿。给大伙讲个事儿,张某到一家公司干活儿,干的是人事专员,专门负责把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办好,还得把劳动合同签好保管好。结果几个月后,张某因为个人原因不干了,一转身把公司告了,说要拿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公司这边不服气,说她自己就在人事部门,明知合同重要却没签,这是她的错。公司还把好多别人签好的合同拿出来说事。法官听完也觉得张某是自找的,直接驳回了她的请求。 法官还特地提了个醒,劳动合同可是劳动合同里权利义务的大账本,单位得主动和员工签。法律也规定单位不签就得赔双倍。不过呢,这也不是一概而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里说得挺清楚,有几种情况单位不用赔: 第一种是不可抗力干的,像地震、洪水这种天灾人祸,单位没办法开展工作,这就不算单位的错。 第二种是员工故意找茬或者大意不签。比如故意造假学历、藏着不说兼职,或者单位催了很多次他就是拖着说没时间。这时候主要是员工的责任。 第三种就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比如说退休的人回来干活儿,这种情况本来就不适用双倍工资的规定。 回到这个案子上,张某自己就是管合同的人,知道合同重要但就是没配合公司签好自己那份。也没证据证明她提过要签。所以这事儿不算单位不给签,而是张某自己不配合,属于上面说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 最后再说两句吧。要求没签合同赔双倍工资,这是为了督促单位赶紧签约保护员工的利益。单位还是得主动点和员工把字签了。如果遇到员工死活不肯签的情况,记得把证据留好省得以后扯皮。反过来说,员工也得积极配合单位签合同;要是单位故意拖着不签,也得赶紧留证据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