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过世后,他又有了一个孩子叫王乙

李兰跟王刚结婚后,他俩又有了一个孩子叫王乙。可是就在王刚过世之后,10岁的甲因为遗产问题,不得不把王乙给告上了法庭。甲说他也有资格继承遗产,因为王刚对他一直很好,就像是自己的亲爹一样。最终法院判定甲确实有继承权。法律上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亲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其中,继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全看他们跟继父或继母之间有没有形成那种“抚养关系”。 其实法律并不在乎这关系持续了多久,只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就行:要么是继父或继母一直在照顾继子女的生活;要么是继子女给了继父或继母经济上的支持;要么就是双方一直住在一起很久。而且就算是单方面的付出,只要另一个人接受了,这种关系也能成立。 回到这个案子里,甲和王刚一起生活了很多年,甲的生活费和学费基本上都是王刚出的。法院看了这些情况后就认定他们俩确实形成了抚养关系,所以就把甲算进了第一顺序继承人里。想要争取继承权的话,大家一定要把证据给固定好,比如银行流水、学校缴费单、共同居住的物业证明还有邻居的证言这些都可以用来证明有抚养关系。如果跟对方商量不下来就赶紧去起诉,因为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错过了时间可能就没法胜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