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给后台发来了求助,问儿子刚领证就发现儿媳妇得了大病,这婚还能不能补救。老人家为了孙子好,就想能不能用那个“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理由,直接把这段婚姻给宣告无效。其实这事儿放在2001年以前,《婚姻法》里是有明确规定的,只要婚前有这种病婚后没好,这婚就是直接无效。但《民法典》改了规矩,它没再把“禁止结婚”的病列出来,而是把责任放在了如实告知上。现在法律觉得成年人有自己判断的权利,也不想剥夺人最后悔的机会,所以把“重病”改成了可以撤销的情形。 只有被瞒着的那个人才能去法院告要求撤销婚姻,其他人是没资格代劳的。而且得抓紧时间在知道被骗了的一年内去申请,超过这个期限权利就没了。至于什么病算重大疾病,法律没列个详细名单,但法院会看这病治疗时间长不长、花钱多不多,或者能不能影响到以后的生活。 要是真把婚给撤了,那婚姻从一开始就不算数了,家产和孩子都得重新商量。要是都有孩子了,双方还能去做个遗传咨询什么的。 在这里提醒准备结婚的新人一句:登记前不妨跟对方透个底聊聊身体情况,省得以后后悔十年。如果自己有病就别瞒着体检表或者对方了,不然对方发现了可能会闹到要撤婚姻的地步。一旦发现对方是故意隐瞒的,赶紧把病历诊断书这些证据留着,并且要在一年内赶紧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给了大家后悔的机会,可也得守规矩和讲诚信才行。婚前多问几句少点麻烦;要是真被人骗了就得赶紧去处理好伤了心的事。希望每对夫妻都能坦诚相待、互相信任地过完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