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让受家暴的人离个婚别再设那个冷静期了

“让受家暴的人离个婚别再设那个冷静期了”,这种观点在网上吵翻了天。现在不管什么情况,只要办协议离婚都得先等冷静期,根本不管是不是正被家暴。这时候最危险,家暴男会利用这个时间反悔甚至报复。为了赶紧离婚,很多人只能打官司,可成本高、证据难找、手续繁琐,法律漏洞很大。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提出了不少建议:首先要改法律,明确一旦有足够证据证明人身安全受威胁,就别再让受害者等那几个月了;接着开展试点工作,把适用标准、证据清单、查验流程和登记时间定下来;还得明确什么样的证据管用,比如报警记录、法院文书这些都算数,并且登记机关必须认真核实;最后要打通各个部门的数据壁垒,让公安、法院、妇联和医院一起联动查资料,别让受害者跑来跑去重复跑流程。虽然不少人支持这种说法,但也有网友觉得不能一刀切。有人觉得直接取消冷静期更好,还有人觉得应该把家暴直接归类为故意伤害。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