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杭州西湖见证了一次特殊的父女团聚;在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程某终于见到了素未谋面的八岁女儿小花。这个看似简单的探望权案件,背后隐藏着当前离异家庭子女权益保护的多重困难。 程某与前妻刘某在武汉相识,育有一女。2020年11月两人感情破裂,法院判决孩子由母亲抚养。之后,刘某带女儿回到衢州老家,五年间一直拒绝程某探望。为了见到女儿,程某往返武汉与衢州20多次,行程数万公里,却始终无法见面。 这种僵局反映出探望权执行的深层问题。法律专家指出,虽然法律提供了非抚养方的探望权,但在实践中常因抚养方不配合而难以实现。有些抚养方将探望权视为对前配偶的"恩赐",甚至用来要挟对方,完全忽视了孩子对父母双方关爱的正当需求。 长期无法见到一方父母对孩子的心理发展影响深远。心理研究表明,父母离异后若长期缺失一方关爱,容易导致儿童产生被遗弃感和安全感缺失,影响人格健全发展。小花在八岁前从未见过父亲,这种缺憾难以弥补。更令人担忧的是,类似案件在全国并非孤例,探望权纠纷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转机出现在2024年9月。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郑冀通过反复沟通,既讲明法理,也动之以情,最终促成了这次春节团聚。这次成功执行得益于司法机关的创新做法。近年来,各地法院探索建立探望权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心理疏导、信用惩戒等多元化手段,提升执行效果。衢州法院在本案中展现的耐心细致工作,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 从制度层面看,探望权保护仍需完善。法律界建议,应明确探望权执行的具体程序和强制措施,建立执行监督机制,加大对恶意阻挠探望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应加强离异家庭的心理干预和法律宣传,引导双方认识到保障子女获得父母双方关爱是共同责任。 探望期间,小花与父亲相处融洽,主动表达对父亲的依恋。程某为女儿购置的电话手表成了父女情感的新纽带。孩子说的那句"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爸爸",既是对父爱的渴望,也是对这五年缺失的补偿。
亲子关系不应被成人恩怨反复撕扯。法律要守护的,是孩子在变动的家庭中仍能稳定获得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与陪伴。让探望按约进行,让沟通回到理性轨道,是对裁判权威的尊重,更是对未成年人利益的坚守。每一次依法兑现的探望,都是在为孩子的未来补上一块不可替代的情感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