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这句老话儿,现在还顶用吗?其实法律压根儿不看辈分,只认你

“父债子还”这句老话儿,现在还顶用吗?其实法律压根儿不看辈分,只认你是不是成年人。大弯镇的李大爷最近就遇上这事儿,天天被人追着要债,理由就是他儿子欠钱。老两口越想越气,“凭啥我一把年纪了还要给他背锅?”他们找了法律咨询台,问这事儿到底咋算。工作人员把《民法典》翻出来了:满了18岁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得对自己干的事儿负责。说白了,儿子贷的款,除非你是当年的担保人,或者将来继承了他的财产,否则法律上是没有义务替他还的。 再来说说那套唯一的房子能不能被法院拿去拍。深圳宝安区法院碰到过一个叫赵某的案子,他名下就一套小两居,却欠了好几百万。老赵死活不肯让拍,说这是全家唯一的住处。法院可没那么好说话,直接拿了三条硬规定来怼:一个是赵某月入过万能租房;二是他爸妈名下还有别的房产;三是申请执行人愿意提供过渡房或者直接扣5年租金。结果你猜怎么着?房子照样给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规定》里写得明明白白:只要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子住或者能租得起、愿意接受租房过渡这三个条件里有一个满足了,法院就可以强制处置这套唯一住房。 所以说“唯一住房”根本不是什么护身符。法院执行的时候也有讲究,得先把你的工资、公积金、股权这些都查封冻结、划扣完了再说。如果实在没别的财产可执行了才会动这套房子。哪怕是强制执行了也得保障你有地方住才行,要么给你提供临时周转房让你搬走一段时间,要么在拍卖款里扣除等值的租金或者支付相应期限的房租。 以后给子女担保或者过户老房的时候可得长点心眼了。一旦签了字、盖了章就等于责任上身了。老话讲“亲父子明算账”,法律条文里可是把这些都写死了的。弄懂了这些规则才能守住自己的钱包和房子不被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