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锦屏县纪委监委消息,经贵州省纪委监委批准,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对贵州省环境监控中心原副主任余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调查认定,余杨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初心使命,组织审查时不如实说明情况并对抗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突破廉洁底线,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原因:生态环境监控专业性强、链条长,覆盖监测服务、设备采购、项目管理等多个环节。一旦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容易滋生“以权谋私”“靠监吃监”等问题。从通报情况看,余杨走向违纪违法,既有理想信念缺失、纪法意识淡薄、侥幸心理等个人原因,也暴露出个别环节在制度执行、风险防控和监督约束上仍有薄弱之处。一些看似“人情往来”的礼品礼金,可能成为利益输送的入口;在项目承揽、评审把关、资源配置等关键节点,监督一旦缺位,权钱交易风险就会明显上升。 影响: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治理的重要依据,关系污染防治成效评估、环境质量预警研判和公众环境权益保障。发生在生态环境监控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仅削弱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还可能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甚至干扰生态环境治理决策。对余杨问题的严肃处理,发出对重点领域腐败严查严治的明确信号,有利于净化行业生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对策:有关上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经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杨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面向下一步治理,应在保持惩治力度的同时,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完善项目管理、采购招投标、评审验收、第三方服务监管等制度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融入日常;同时加强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岗位轮换、信息公开和数据留痕管理,用制度约束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前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更趋精准有力。随着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监督执纪执法,生态环境治理相关领域将继续形成制度约束与强力震慑,并推动干部增强守纪守法自觉。通过持续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制度执行落到实处,有望从源头减少腐败滋生土壤,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关乎民生福祉和长远发展,决不允许以权谋私、侵占公共利益;余杨案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党纪国法的底线不容触碰,任何侥幸都难逃代价。唯有守住初心、敬畏权力,才能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守其廉。反腐败斗争不会停步,对公权力的监督与约束也将持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