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非法存53箱烟花爆竹被抓进去关了10天

年前海口那边的一个人非法存了53箱烟花爆竹,结果被抓进去关了10天。事情是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在检查的时候发现的。春节马上就到了,烟花爆竹卖得火,为了防止出事,他们就联合石山镇政府还有综合执法局一起去检查。结果在安仁墟的老房子里,居然发现了没人住的老房子里违规堆放了大量烟花爆竹。那些烟花随便扔在那儿,也没什么消防设备,很危险。 经过清点,发现这堆东西一共有53箱。后来一查,原来是一个叫王某的家伙。这人连个许可证都没有,就敢违法储存这么多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大家:买东西要去正规店,别买来路不明的;运输也得有手续;家里别存太多;燃放要遵守规定;大家也要举报非法行为。海口市防安委办特别强调了几个禁止和必须。禁止“下店上宅”,就是卖的地方不能跟住的地方混在一起;禁止超量储存;禁止把产品摆在店外面;禁止在100米内燃放或试放;禁止在禁放区还有人多的地方燃放。 必须专人盯着安全;必须控制进店人数;必须贴警示标语。 这次是海南省防安委办发的通知。 原文的编辑是李昊奇,审核是郑伟和孙殿洋,监制是孙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