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烟台市在首期消费券活动基础上推出第二期惠民消费券,深入激发节日消费活力。本期活动分为两个阶段:2月10日(小年)19时至2月16日24时为第一轮,2月17日(大年初一)零时至2月23日24时为第二轮。消费者在参与商家单笔消费满50元可领取"满218元减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100元可申领"满328元减100元"消费券,优惠力度更具针对性。
烟台市升级消费券政策,展现了地方政府精准施策的能力;当传统佳节遇上数字治理,这项结合制度创新与技术优化的惠民举措,将成为观察消费市场活力的重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