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的小组讨论上,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樊芸建议把“物业管理”改成“物业服务”。樊芸说,尽管只有两字之差,含义却是完全不一样的。这个提议在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给她打电话说已经采纳了这个建议。这次修改不仅要让物业服务条例里的表述和行业分类都改过来,更重要的是让每个业主感受到自己的主人地位。樊芸把这个故事带到了会议上,她提到一个真实案例,一个70多岁的市民因为车进不了小区门口而多次和物业沟通协商,问题一直没能解决。樊芸认为这次事件反映出了物业和业主之间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她提出把“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或许能更好地解决这些矛盾。民法典中已经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契约属性,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物业还是习惯用“管理”这个词来形容自己的工作。 针对这个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樊芸希望能把注意力从“管理”转向“服务”,让口碑好的物业公司站稳脚跟。她建议物业公司转型升级,推出个性化的服务项目,比如为老人提供陪护服务、为儿童提供体育活动带教等。这样做不仅能提升整体服务体验,也能赢得更多发展空间。 住房城乡建设部这次回应无疑是个好消息,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还有物业如何从管理变成服务、物业费如何公开透明使用以及业委会如何更方便地成立等问题。这次改变给了行业一个很好的开始,要让它形成良性循环才能真正满足大家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樊芸还提到了自己调研时了解到的真实故事:一位70多岁的市民给母亲住在一个老旧小区里。他每次开车送母亲回小区时,车都会被物业拦在门口。这位市民解释自己是业主,但依然没能解决问题。尽管他多次与物业沟通协商,但始终没有结果。 这次会议上,樊芸把这个故事分享出来并提出建议:如果把“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或许能把这中间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捋得更顺畅一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门禁成了关卡、车位成了敛财工具。很多市民觉得自己支付了物业费却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体验。樊芸强调如今业主普遍更加看重物业的服务体验而非仅仅是管理行为。 这次建议和回应将推动相关部门着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并将行业分类也由“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 此外樊芸还指出我国民法典已经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的契约属性,比如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等内容。 在这种背景下,“管理”变为“服务”并非只是名称上的变化而是意义重大的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