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2021年以来宁波在老旧小区改造和低效用地盘活上积累的那批特色做法一个名分,这份《宁波城市更新条例》不光是全国首批试点城市的经验转化,更是把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给垒实了。3月23日,在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宁波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直接点出了制定该条例的深层用意,就是为了给这座创新、宜居、美丽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打好“地基”。为了明确城市更新活动的边界,《条例》给这种活动下了个清晰的定义,指的是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搞的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持续完善调整。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为了让法规更有地气,他们在整个立法过程中带着大家出了趟门,去了海曙、鄞州和慈溪考察,还在街道社区开了座谈会听意见,最后委托专业机构评估风险,总共花了七个多月才把草案送上去。 这制度创新最敢往痛点上扎针,尤其是针对低效产业用地这块难啃的骨头。《条例》鼓励企业“工业上楼”,允许一个地块上混搭工业、仓储、科研等功能,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就算提高容积率也不增收土地价款。在历史文化保护上,《条例》既守住了底线,也激发了原住居民的热情,它明确规定要加强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还允许大家拿房子或资金入股来参与开发利用。对于资金筹措这块难题,《条例》想了不少招儿,建起了财政支持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体系。为了简化流程方便办事,《条例》把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微改造等工程规划许可证给免掉了。 最后还得说说底线在哪。《条例》给公共安全和生态保护这两样东西划上了红线,并且搭起了一套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这《条例》在报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就能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