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宁协作”与长城公益保护写入两高报告 宁夏司法创新实践获国家层面肯定

宁夏司法系统坚持创新驱动,在全国司法改革中树立了鲜明的"宁夏样板",多项改革成果被写入两高工作报告,充分表明了这个西部地区在司法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 跨域协作深化,闽宁法院情谊日益深厚。最高法工作报告在总结全面建强基层基础工作时,特别提到福建、宁夏法院互派干部交流锻炼、深化司法协作的成功经验。这一合作源于2019年两地高院签订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闽宁两地法院开启了便民司法的"连心桥"。2025年6月——两地更深化合作——签署互派干部交流学习框架协议,福建法院每年选派6名以上干部到宁夏,宁夏法院每年选派4名以上年轻干部赴闽交流。这一创新机制既是队伍建设的新路径,也是山海情深的生动诠释。 交流干部运用专业优势,为宁夏司法工作增添了新活力。在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交流学习的干部,结合福州先进经验,构建了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使平均审理天数从35天缩短至29天,明显提高了审判效率。在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交流的干部,开展高额彩礼专项调研,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司法参考,并推动建立了与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的异地交叉执行协作机制。在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交流的干部,充分发挥家事审判专长,参与制定了5项未成年人及家事审判工作制度,提出的3份司法建议均获高效回复。而赴闽交流的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归来后,带回了厦门先进经验,提出的"专项会商、随案评查"等改进建议,为提升当地审判质效开创了新思路。正如交流干部所言:"来时是同事,如今是家人",两地法院人的情谊日益深厚,合作的"路线图"也愈加清晰。 公益诉讼守护,文化根脉得到有力保护。最高检工作报告将宁夏检察机关的长城保护公益行动作为典型经验予以推介,充分肯定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宁夏作为黄河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拥有水洞沟旧石器时代遗址、西夏陵、贺兰山岩画、秦汉长城、唐徕渠等丰富独特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既是历史的印记,更是民族精神的家园。宁夏检察机关聚焦守护文化瑰宝、筑牢民族精神根基的重要使命,常态化开展长城、长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公益保护行动。 针对长城沿线的突出问题,宁夏检察机关采取了系统有力的措施。对于私搭乱建、倾倒垃圾等"顽疾",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筹全区力量开展全面的公益诉讼监督。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在发现明长城某村段保护范围内存在违法行为后,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成功清理违建、清运垃圾,恢复了长城周边生态环境。面对长城遗址分布广、监管难的现实挑战,宁夏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方法,引入"科技+公益诉讼"模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运用无人机航拍、大数据碰撞等技术手段,对长城本体及周边环境进行全方位"体检",精准锁定违法建设、环境破坏等损害事实,显著提升了监督质效。 在府检联动机制的推动下,长城保护形成了强大合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文旅厅完善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了保护共识。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吴忠市文保中心对接,构建了"司法+行政+社会"的长城保护协同治理新模式,为文化遗产保护注入了持久动力。通过这多项举措,宁夏为千余公里的长城遗址筑牢了司法保护屏障,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履职切实保护了黄河文化根脉。 破产审判改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最高法工作报告在总结破产审判工作时,将宁夏列为推进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的典范地区,充分说明宁夏在破产审判领域的改革成效。通过"行政+司法"的合作模式,宁夏破产审判工作跑出了"加速度",为企业重组、债务处置、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有助于推动全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从闽宁司法协作的常态化推进,到以科技手段守护文化遗产,宁夏的探索展现了新时代司法机关服务大局的实践路径。闽宁法官以专业协作续写“新山海情”,无人机巡查为千年长城提供更精准的保护支撑。体现为的不仅是个案层面的改进,更是制度在基层持续创新、优化的活力。将地域特点转化为制度优势的实践,也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具体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