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青岛名妓于小脚被执行枪决。她的故事颇具传奇色彩。这位妓女原名于文卿,她在青岛纵横多年,黑白两道都不敢招惹她。于小脚家境显赫,家中藏满了银元宝。于小脚童年时期身世凄惨,她是私生女,因为不受家人待见,七岁时跟随叔叔来到青岛。那个时候,青岛还是德国人的领地,许多外地的年轻人被招到这里修建铁路和工厂。待遇不错,包吃包住。叔叔虽然带着孩子没法干活,但毕竟住在码头边不安全。于小脚小时候就经常跟叔叔在妓院里暂住。老鸨们对她印象深刻,渐渐喜欢上她了。等到了十几岁时,于小脚已经出落得美貌动人。 她养出了一双三寸金莲,走路时姿态优雅迷人。有一次,天津某警察局长到青岛出差时去澡堂洗澡时发现贵重物品被盗了。局长便找了一位名叫于小脚的人帮忙找回了丢失的财物。 于小脚原本生活优渥,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她的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过去她曾投靠日本人、勾结流氓,逼良为娼逼死人命。现在所有罪恶都要清算。在抓捕行动中,警察在她家中发现了许多银元宝和金戒指。 最终,在1952年,青岛名妓于小脚被判死刑执行枪决。人们对她的美貌感到惋惜,但她选择的生活方式却是不能被容忍的罪恶。美貌或许是一种优势,但是如果没有走上正道就很难避免悲惨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