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以指导性案例划定法律红线:醉酒启用辅助驾驶仍属醉驾将追刑责

近年来,智能汽车技术发展迅速,但不少车主对辅助驾驶功能的法律责任存明显误解。最高人民法院近期通过指导性案例再次明确:醉酒后使用L2级及以下辅助驾驶系统,驾驶人仍需承担全部刑事责任。这并非新增规定,而是对《刑法》第133条危险驾驶罪的直接适用。问题现状上,一些车主误以为开启辅助驾驶后车辆即可完全自行行驶,甚至出现醉酒后离座、脱手等高风险行为。2025年9月王某群案中,当事人醉酒后通过非法改装设备规避监测,在副驾位置睡觉致车辆失控,最终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类似案件表明,滥用技术正在演变为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一是部分车企宣传中过度使用“自动驾驶”等表述,容易让消费者对能力边界产生误判;二是《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普及不足,公众对L0-L2级系统必须全程人工监管的要求了解不够;三是少数车主抱有“技术能免责”的侥幸心理,甚至通过改装手段逃避监管。法律影响层面,最高法裁判要旨具有三重意义:首先,明确辅助驾驶系统仍是“工具”,强调“人机协同”中驾驶人的主体责任不可转移;其次,将使用非法改装设备作为从重情节,增强司法震慑;最后,统一全国裁判尺度,减少地域差异带来的适用偏差。据统计,2025年全国涉及辅助驾驶的醉驾案件同比上升37%,此次司法指引有助于遏制有关违法上升势头。应对措施上,交管部门建议车主建立三点认知:第一,当前市面绝大多数民用车辆仅具备条件性自动化能力,系统失效时留给驾驶人的接管时间往往不足10秒;第二,任何形式的脱手驾驶、位置转移均属违法;第三,地下车库、小区道路等半封闭区域同样适用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标准。车企则被要求在产品说明中增加醒目的风险提示,并配合整治方向盘配重器等非法改装产业链。展望未来,随着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商业化推进,立法机关正研究建立分级责任认定体系。但专家指出,技术进步不能突破公共安全底线,建议构建“技术标准+法律规范+保险机制”的治理框架,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守住道路交通安全红线。

科技进步让出行更便捷,但便捷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辅助驾驶的目的在于提升安全,而不是为违法行为“兜底”。最高法的明确表态,是对法治原则的坚持,也是对公共安全的守护。每一位驾驶人都应认识到,无论车辆多智能,安全驾驶的责任始终由自己承担。醉酒不开车,这条底线不会因技术变化而改变,也不应被侥幸心理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