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网讯 记者孙满桃 3月17日报道,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举行了一次食品药品网络消费类案件审理情况发布会。会上透露,从2023年到2025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审理了2061件此类案件,其中普通食品类案件占比74.5%,保健食品类案件占比17.0%,药品类案件占比8.5%。这些案件主要包括1536件普通食品类案件、351件保健食品类案件以及174件药品类案件。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表示,近三年来食品药品网络消费纠纷中有一个明显趋势:涉老年人的纠纷逐年增多。 这一现象主要发生在保健食品和药品消费领域。同时,法院还发现一些“职业索赔”现象。这些人并不是为了自己生活消费购买食品药品,而是专门寻找存在标签标识瑕疵或者宣传内容不当的产品进行购买,然后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仪军提到,全部支持或部分支持消费者诉求的案件约占65%。在这些得到支持的案件中,绝大部分判决了退还货款的要求。大约40%的案件判决销售者或生产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销售者往往是个人或个体工商户。 仪军指出,与大型企业相比,这些小型经营者通常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他们对于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标签标识规范以及广告宣传边界的掌握不够全面和深入。因此在进货查验、信息公示和宣传用语等环节容易出现疏忽违规的情况。这也反映了网络食品药品交易生态中的结构性短板。 数字经济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使得网络消费成为食品药品流通的重要渠道。有数据显示,我国食品电商交易规模从2023年到2025年持续攀升,从2.4万亿元增长到了3.3万亿元。与此同时,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和假冒伪劣问题也随之显现。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