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近期作出了一项关于奢侈品改造是否侵权的判决,引发了广泛关注。2027年,LV品牌在韩国提起诉讼,指控一家改包业务经营者侵犯其商标权。这个案子从2017年一直打到了2022年。这家经营者从2017年开始,给顾客提供的LV旧包进行改制,改成不同尺寸和款式的包袋或钱包,收费从10万韩元(约479元人民币)到70万韩元(约3353元人民币)不等。LV认为,这些行为破坏了他们的品牌形象,降低了产品质量保障,因此诉至法庭。一审和二审法院都支持了LV方面的主张,判决被告停止使用LV材料进行改造,并赔偿1500万韩元(约7.2万元人民币)。然而,被告对此判决不服并提起上诉。韩国最高法院最终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决定。他们认为,如果奢侈品的所有者自己要求把包改造成私用物品,只要没拿去市场上卖,即使改好的包上还带着原品牌标识,也不算侵权。不过最高法院也指出,如果商家在整个改造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并且把成品拿去市场销售,就会被认定为侵权。这次判决不仅给个人改造奢侈品提供了一个法律标准,还引起了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地区的关注。新华社报道称这是韩国司法系统首次针对奢侈品改造侵权案作出的裁决。新华社记者王逸君报道称最高法院把这个案子发回专利法院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