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由职场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近日进入司法程序;据检察机关披露,南宁市老干部局原党建服务科科长苏某长期认为局长丁某在工作中对其“处置不公”,在未通过组织渠道反映的情况下,与社会人员周某合谋实施违法行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7月期间,涉案人员先后使用汽车定位追踪、在住宅区隐蔽拍摄等方式,有计划地收集丁某及同事肖某的私人活动信息,意图据此拼凑所谓“举报证据”。
监督与举报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在法治轨道内进行。任何以侵犯他人信息和隐私为代价的“取证”——不仅难以实现所谓正义——反而会让个人与组织承担更高的法律与社会成本。以此案为鉴,既要依法追责,也要推动建立更通畅、公正、可依赖的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机制,让矛盾在制度内化解,让监督在法治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