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如何惩治人贩子

中国古代对待人贩子的手段极其严厉,根本不容商量。古人认为,拐卖人口导致家破人亡,简直是十恶不赦的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息民愤。汉代对拐卖人口的行为处以极刑,直接将其与抢劫、盗坟并列。只要有人贩子被抓,即使还没卖出人口,也会被处以磔刑,也就是砍头后分割尸体。汉文帝的亲舅舅窦广国小时候被拐走,辗转卖了十几次,最后在煤窑当苦力。皇帝的亲舅舅都无法幸免,普通百姓的孩子命运更加悲惨。唐代的法律对拐卖行为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唐律疏议》,如果是把良家子弟卖作奴婢,人贩子将被判处绞刑;如果是卖给地位稍高一点的家仆,就会被流放三千里;如果是卖给人家当妻妾子孙,则被判三年徒刑。即使是买家也不能逃脱惩罚,明知是被拐的人还敢购买同样要被治罪。宋代在唐代的基础上还补充了一条规定:只要是十岁以下的儿童被拐卖,即使看起来是自愿跟随也按强行拐卖论处。宋代还有一起轰动京城的案子,宗室真珠小姐出门看灯时被人贩子用假轿子骗走,受到折磨后卖给他人做妾。宣和六年这起案件引起了很大轰动。 元朝把略卖人口和伪造宝钞、放火归为同一等级的大罪。朱元璋出身底层最恨欺负老百姓的恶人,《大明律》里明确规定了针对人贩子的铁规:干采生折割勾当的人贩子凌迟处死;不仅犯人必死,家产还要全部没收赔偿受害者家属。如果是拐卖超过三人或者是惯犯还要戴一百斤重的枷示众一个月然后发配充军。清代延续了明朝的严刑规定还有针对迷药拐孩子的补充规定:为首者绞立决立即处死从犯发配给披甲人为奴。 道光年间有个叫陆亚沅的人贩子把拐来的人都安全送回才被判缓决;如果奸污或卖到妓院照样判死刑。雍正年间云贵总督鄂尔泰靠考核抓了几百个人贩子成效显著。 从唐代到清代有一条规矩从未改变:只要是十岁以下儿童不管自愿与否都按强行拐卖处置;历朝历代都清楚小孩子没有分辨能力几块糖就能哄走不能拿同意当借口。 针对官员考核规定如果本地没抓住别处抓到就按人数扣工资降级;五人罚一年俸禄十人罚两年俸禄十五人降一级调用五十人直接革职。 中国古代对待人贩子从未有过教育一下罚点钱的说法;从汉代磔刑到唐代绞刑再到明代凌迟还有清代绞立决都是最狠刑罚;目的就是告诉想干这行的这些黑心钱有命赚没命花。 参考资料:人民日报 中国古代如何惩治人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