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严禁”和“三个务必”要牢记在心

2月19日,海口市公安局逮住了个叫张某的男子,把他给行政拘留了五天。这个男人在没有拿到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售卖烟花爆竹,被依法处理了。海口市把这事儿看得很严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规定查重点部位。海口市防安委办提醒大家,“五个严禁”和“三个务必”要牢记在心。 什么是“五个严禁”呢?第一条就是严禁“下店上宅”,烟花爆竹零售点不能和住的地方设在同一栋建筑物里。第二条是严禁超量储存,严格按照许可证上写的品种、数量存放。第三条是严禁把产品摆到店外,一定要在许可的场所内规范摆放。第四条是严禁在零售店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烟花爆竹。第五条是严禁在禁放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除了这五个严禁之外,还有三个务必要遵守:第一个是务必专人现场盯守,零售点得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第二个是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合理控制人员数量避免拥挤和碰撞。第三个是务必张贴“五个严禁”警示标语,提醒大家遵守规定。 这次海口市防安委办、海口市公安局和海口市应急管理局联合行动,就是要严格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