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一起被迟滞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 2025年12月11日,大理市某中学发生4名学生围殴女同学事件,涉事学生年龄在12至15岁之间。校方初期仅作批评教育处理,未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直到2026年3月涉及的视频在网络曝光后,公安机关才介入调查。事件的处置过程反映出传统校园欺凌治理中仍存在“以教代罚”“内部消化”等问题。 二、原因:法律修订破解治理困局 2026年1月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明确调整: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适用“累犯必拘”原则,并将专门教育矫治列为法定处置措施。与之配套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继续细化三类适用情形,包括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拒不接受矫治等。法律专家认为,新规补上了以往对低龄违法者处置偏轻、易“放过了之”的制度缺口。 三、影响:构建分级处置体系 本案中,1名15岁学生被给予行政处罚,3名未满14岁学生由监护人管教,同时4人均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行政处罚+专门教育”的组合处置,使干预措施在轻重上更有层次。数据显示,全国现有专门学校93所,实行文化教育与行为矫治并重的管理模式,平均矫治成功率为82%。 四、对策:压实多方主体责任 大理市已启动对涉事学校的责任追究,依据是新法第60条明确的教育机构强制报告义务。同步推进的跨部门协作机制要求:公安机关接报后24小时内启动调查;教育部门建立校园暴力档案;民政部门完善家庭监护评估。通过分工明确、联动处置,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链条进一步补强。 五、前景:推动保护与惩戒动态平衡 清华大学法学院调研显示,新法实施后校园暴力报案量同比上升37%,但重复发案率下降21%。专家建议,下一步应完善专门学校的分级评估机制,并建立与普通学校之间的衔接通道。随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配套法规陆续出台,我国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矫治体系正逐步完善。
治理校园欺凌,既要坚持教育引导,也要守住法律底线和安全底线。大理此案的处置提示,制度成效不只取决于条文设计,更取决于能否落实到位。只有把“该报必报、该查必查、该矫必矫”落到日常,才能让校园冲突得到及时纠正,让学生在更安全、更可预期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