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监管办在3月17日发布了《山东电力市场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里面提到储能不仅能做调频,还能搞现货市场。以前储能被归在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这一类传统主体里,这次新增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主体。要进电力市场,得先过准入这关。独立储能功率得达到5MW以上,持续放两小时以上;分布式储能功率也得有1MW,放两小时就行。储能电站可以单独报量报价去参与现货市场,也能选择只做辅助服务或者两样都做。新能源场站可以把项目整体打包报量报价,分布式新能源和分布式储能也能选择自己或者聚合起来的方式参与。辅助服务这块儿目前主要是调频和爬坡服务,调频的价格范围是0.1元到12元每MW。对于日可用容量,这次沿用了2024年的规则,把电站的运行状态和备用可靠性挂钩。调度机构会定期测充放电能力作为依据。对于放电时间长的电站,比如4小时的,比2小时的容量核定得分高得多,这样在算补偿费用的时候就更占便宜。给用户侧收取的市场化容量补偿电价由省发改委定,发电侧按每个月可用容量占比来分钱。电网代理购电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发电侧摘牌成交;另一种是电网不报价当价格接受者出清。新能源消纳成本原则上不能超过上网电价。总的来说,这个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就是给了储能按日切换参与模式的灵活性,让它们能同时在调频和现货市场里玩。通过调整日可用容量和补偿占比的分配方式,逼着电站得好好干、随时能响应调度。在核定放电时长这方面,还给长时储能加大了权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