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怎么设立

最近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还有民政部办公厅一块给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办法发了通知。杨国刚审核了这版方案,黄蓉负责编辑校对,杨艳兵帮着校审。这次的办法就是管一管名誉职务怎么设立的问题。这算是全国头一次对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有了统一的规定。 办法里特别强调党得把行业协会商会领导好,得把名誉职务的名字、怎么设、设多少、得啥条件、给啥人这些都讲清楚。别随便就设立名誉职务,真有必要设,得立规矩,数量也不能乱设,得精简合理。 给个名誉职务得把民主程序走全,会员大会得研究定下来谁能当,理事会再研究具体给哪个对象,最后得把名单告诉所有会员。设立、补选或者取消名誉职务都得按规定给部门备案。 协会商会不能收啥费或者变相收钱才给职务,被给名誉职务的人要给大家起个好头,听章程的规定,多关心发展和名声。最重要的是别拿薪酬奖金补贴,也别享受办公房或者用车待遇。 协会商会得建个监督机制,要是有名誉职务的人不具备条件、违纪违法、或者变相掌控协会、干扰工作这种情况,就得立马把他撤了还得告诉社会。要是有违规设立的情况发生,有关部门就得督促按程序撤销,严重的还得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