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五年成效显著 珍稀鱼类重现彰显生态修复成果

问题:长江流域曾长期承受高强度捕捞、岸线开发、航运干扰及水域连通性下降等多重压力,部分鱼类资源衰退明显,群落结构出现“小型化”倾向,一些珍稀、特有物种繁殖活动难以稳定维持。

如何在保障流域生态安全的同时推动系统性修复,成为长江大保护的重要命题。

十年禁渔作为基础性、牵引性的制度安排,其阶段性效果如何、生态系统能否走向持续恢复,是社会关注焦点。

原因:从中期评估披露的数据看,禁渔带来的“减压效应”正在显现。

一方面,捕捞强度下降为鱼类完成生长、洄游、繁殖提供了必要时间窗口,资源补充与种群更新条件得到改善;另一方面,流域水环境治理、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等综合措施同步推进,使生境质量与生态过程逐步恢复。

评估专家组组长桂建芳介绍,“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综合反映鱼类状况、重要物种状况和生境状况,既看数量,也看种类与结构,为衡量禁渔成效提供了更系统的尺度。

影响:禁渔五年来,资源恢复与多样性回升呈现多点开花态势。

其一,鱼类资源恢复向好。

到2025年,长江干流单位资源量达到2.4千克,显示干流“鱼类密度”较2020年提升至约2倍;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资源量普遍增加,部分湖泊增幅明显。

其二,物种多样性水平稳步回升。

监测显示,禁渔后记录到的土著鱼类种类较禁渔前增加43种,群落年龄结构更趋合理,小型化趋势有所缓解,平均体长增加10.7%,表明生态系统“能长大、能繁殖”的基础在增强。

其三,重点保护物种出现积极信号。

除长江江豚外,一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在监测中“新出现”或重现自然繁殖迹象,反映珍稀物种恢复正在从“偶然发现”向“稳定回归”迈进。

其四,区域性代表物种资源显著增加。

长期监测断面数据显示,长江中游“四大家鱼”卵苗资源量较禁渔前明显提升;下游刀鲚汛期单位资源量也大幅增长。

其五,栖息生境稳中向好。

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从2020年的96.7%提升至2024年的98.6%,水质改善不仅减少治理成本,也增强了水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自然繁殖证据”的出现。

评估信息显示,重庆江段时隔20多年再次发现圆口铜鱼自然繁殖鱼卵;长江中游时隔30多年发现鳤的产卵场;在赤水河发现鳗鲡自然生存。

这些发现具有指示意义:相较单纯资源量回升,能够发现产卵场与鱼卵,意味着栖息地条件、繁殖行为与补充过程正在恢复,生态系统的关键环节得到修复。

对流域渔业资源而言,这类“能繁殖”的信号往往预示着恢复进入更具可持续性的阶段。

对策:评估同时指出,阶段性成效并不等同于全面恢复。

下一阶段应坚持禁渔定力,强化制度执行与综合治理协同,推动从“禁得住”向“管得好、修得强”升级。

具体而言,一是持续保持禁渔政策稳定性,完善执法监管与跨区域协作,巩固来之不易的资源恢复势头;二是以栖息地修复为抓手,统筹岸线整治、湿地保护、支流治理与通江湖泊生态修复,提升水体连通性,减少生境破碎化;三是围绕重点保护物种与关键繁殖区,完善科学监测与评估体系,推动数据共享和长期监测,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撑;四是对开发强度较大、连通性较差的水域实施分类施策,必要时加大人工修复力度,缩短恢复周期、降低系统性风险。

前景:专家判断,在坚定推进十年禁渔、统筹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背景下,未来五年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总体仍将呈逐步恢复趋势,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望进一步提升。

其中,长江干流、部分重要支流以及洞庭湖、鄱阳湖等通江湖泊具备稳步向好的基础;较早实施常年禁渔的赤水河目前已连续多年保持较好等级,存在率先向更高等级提升的可能。

但同时也需看到,生态系统修复具有长期性和不均衡性,局部区域可能因历史欠账较多而恢复缓慢,必须保持耐心、持续投入,避免“一时见效”后产生松劲情绪。

长江禁渔五年来的成效充分证明,保护优先、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从珍稀物种的现身到鱼类资源的倍增,从水质的持续改善到种群结构的优化,这一系列数据背后反映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前景。

然而,长江生态系统的全面恢复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持续投入。

未来,在继续坚定推进禁渔政策的同时,还需要加强生态修复、完善法律制度、提升执法力度,使长江这条母亲河真正恢复生机活力,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健康、美丽的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