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把父母子女关系“断”了行不行?

你问把父母子女关系“断”了行不行?法律是这么回答的。关于亲生血缘的事,一旦出生就注定了,就算你去民政局折腾,也没人受理。法律不提供那种“删除”按钮,公序良俗那关根本过不了。这唯一的办法就是等其中一个人去世。而收养关系就不一样了。根据《收养法》第27条,养父母和成年养子女如果关系不好、没法一起生活,可以先商量着办。要是谈崩了,随便哪一方都能去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哦,解除关系并不意味着你能甩手不管。如果养父母因为这事没了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成年养子女还得按月给钱,就像没断过一样。 至于继父母子女的关系呢?再婚组建的家庭里通常会这么称呼。要是继父母实实在在地抚养、教育过继子女,想“断”也没那么容易。除非双方都同意,或者法院觉得再住一起对一方太不利。就算法院允许你们“解绑”,成年继子女还是得赡养年老没生活来源的继父母。要是继父母从来没尽过抚养义务,只是因为再婚才挂名的,那么一旦婚姻终止,继子女和继父母的关系也就自动没了,不用再负担赡养责任。 最后总结一句:亲生的血亲人不能“断”,收养可以协议解除,但赡养义务还是得承担;继父母子女关系要看有没有抚养事实还有双方的意愿。法律给了你自由选择的权利,却也给亲情留了底线——生恩和养恩都是恩情;断不断线都得先问问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