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婴的妈妈许广平其实没啥资格继承周老留下的家底,毕竟他早就过世了。按理说,房子和田产该归他老妈周老太太、老婆朱安还有儿子海婴三个人平分才对。可偏偏许广平当时跟鲁迅同居过,法律上也不承认她是继承人。不过谁让她是海婴的亲妈呢?孩子还小不懂事,许广平自然而然就成了他的法定代理人,顺理成章地接管了这笔钱。 鲁迅活着的时候攒下了不少稿费,存款肯定不少。可远在北京的周老太太和朱安却对这些钱的事儿不闻不问,也不想着找许广平商量怎么分钱。反倒是许广平着急上火,找许寿裳帮着去问朱安要鲁迅作品的版权代理权。谁能想到,朱安和周老太太竟然一口答应了下来。 朱安后来在内山完造面前提过这件事,她在信里说:“当时有个叫许寿裳的先生替许女士来要鲁迅先生全集的出版权。他给我保证以后会给我寄生活费,不至于让我挨饿。许女士也写了信来要版权,态度还挺好。我觉得自己能力有限,就大方地同意了。把所有手续都寄过去之后,她后来怎么弄的我就不知道了。” 其实这么做挺糊涂的。她不该直接把版权给许广平去换钱,搞得自己挺被动。要是找个第三方——比如鲁迅的学生或者别的出版社——来处理这事就好了,等书卖出去再按比例分钱给她们母子和许广平,以后也不用为了钱打架。本来许广平拿了版权就是为了给她们寄钱的,结果外面却传成了“许广平在养活周老太太和朱安”,把她塑造成大善人,这跟事实差得远了。 1939年7月4日,北京那边物价涨得厉害。周老太太觉得冬天买煤得花更多钱,就跟许广平多要几个子儿用八、九月的口粮钱来周转一下。可这要求被许广平直接拒绝了。老太太气坏了,于1940年3月9日给许寿裳写信告状。她说许广平太不负责任,“坏了豫才生前的名声,也害了海婴以后的出路”。 有人可能会纳闷:周老太太家里还有两个儿子在世呢?她咋不去找儿子要钱?关键就在这儿:只要鲁迅的版权在别人手里握着——不管是谁——都得按照比例给周老太太和朱安分钱。要是版权在许广平手里她才不管呢? 这事也让大家看清了一个理儿:亲人间的经济账必须算清楚。要是界限不分明肯定要出事。要是当初周老太太和朱安死活不把版权交给许广平而是交给别人或者出版社去管这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事儿了。 把鲁迅的版权交给许广平绝对是个错误的选择,这让她们两个以后都过得很难受。要是放到今天谁也不会干这种蠢事:轻易把自己亲人的财产和利益都交给一个外人去掌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