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转移财产规避法院执行是违法

杭州的余先生今年44岁,在2022年通过别人介绍,他和沈女士相识并结婚,两个人都是二婚。当时余先生拿出了16.8万元的彩礼和5.2万元的“三金”,结婚后两人的生活却发生了变化。沈女士曾明确提出对婚姻生活有阴影,拒绝同房。结婚后,余先生的户口也迁到了余杭,因为当地的拆迁政策,他们分到了新房子。到2023年7月,余先生得知自己可以拿到两套房子。那时候他们夫妻一共分到了三套,沈女士前夫拿走一套,余先生和沈女士各拿一套。 到了2024年,因为母亲生病和供女儿读书,余先生从温州银行借了11万元。但这笔钱在2024年就断供了。结果到了2025年7月,银行起诉并给他发来了支付令。面对法院的压力,余先生和前妻商量了两个方案:一个是借钱给他还清债务;另一个是离婚但不真正分开生活,把两套房子都写在妻子名下以撇清关系。最终他们选择了第二个方案。 离婚后两人一直住在一起。不过到了今年1月23日晚上发生了激烈冲突。余先生收到法院执行令后想卖结婚时岳母买的项链来偿还债务,结果沈女士不同意并开始吵架,把余先生赶出家门。余先生来找过她两次都被报警赶出家门。目前沈女士已经把他拉黑了。 针对此事,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立成表示以假离婚转移财产来规避法院执行是违法的行为甚至可能涉及犯罪。律师建议余先生先把法院判决执行完毕还清债务再考虑其他问题。 如果确实存在假离婚情况且有足够证据证明协议内容无效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要求分割财产等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