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地区既面临能源供应压力,又承受生态脆弱的双重挑战。西藏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长期以来在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之间寻求平衡。传统能源开发模式往往难以兼顾两者,而新能源项目如何与生态治理相融合,成为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扎囊县罗堆村50兆瓦光伏治沙示范项目的建成投运,为这个难题提供了创新解答。项目位于山南市扎囊县扎其乡,总装机容量50兆瓦,配套建设储能系统,预计年上网电量约1亿千瓦时。更为关键的是,这一目突破了传统光伏电站的单一功能定位,创新采用"板上发电、板下治沙"的融合发展模式。 在这一模式下,光伏板不仅承担发电任务,其遮阴作用还为地表植被生长创造了条件。项目在光伏板下开展荒漠化治理工作,因地制宜种植适宜高原生长的植被,累计治理沙化土地约1073亩。这意味着每一度电的产生,都伴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实现了发电、固沙、生态修复的共同推进。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这个项目具有多重意义。首先,它是西藏首个投产的"光伏+治沙"示范项目,标志着高原地区清洁能源开发与生态治理融合发展迈出了关键一步。其次,作为广东能源集团在西藏落地的首个发电项目,反映了国家能源集团等央企在支持西部地区绿色发展中的担当。再次,项目的建成为西藏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了新路径,有助于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从乡村发展角度,该项目也为当地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提供了新动力。通过光伏产业的发展,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同时生态环保的改善又为长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这种"一举多得"的发展模式,正是新发展理念在实践中的生动体现。 投资方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在西藏的新能源开发,探索更多"光伏+"融合模式,包括光伏+储能、光伏+农业等多种组合方式,深入拓展清洁能源与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的结合空间。这预示着类似的示范项目有望在高原地区推广复制,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样板。
从"单纯发电"到"发电与治沙并进",罗堆村项目的启示在于:绿色发展不是简单叠加,而是把资源优势、生态需求与产业机制有机融合。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推动清洁能源与生态修复同向发力,既能为高原地区能源转型打开新路径,也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积累可持续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