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经济增长带来新动能,但其特殊的竞争机制也提出了新的监管与合规课题。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正是针对这些问题作出的回应。 从复杂性看,互联网平台牵涉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多方主体。平台经营者掌握规则制定、数据控制和算法调配等关键能力,能够直接影响平台竞争秩序。一旦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影响往往会沿生态链条扩散,进而损害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执法实践也显示,平台领域垄断行为类型、表现和损害路径上,与传统行业存在明显差异,既有规则需要深入细化到可落地、可操作的层面。 制定《指引》的必要性在于,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竞争行为更趋复杂,部分平台对垄断风险的识别与防控仍存在不足。许多平台企业需要更清晰的行为边界和更具操作性的合规指引。《指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关键规定转化为更易识别的行为标准,回应了企业合规的现实需求。 《指引》搭建了相对完整的合规框架,要求平台经营者遵循针对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续性四项原则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这也意味着平台企业要完善反垄断合规制度与日常管理机制,依法合规参与竞争,不得利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或平台规则实施法律禁止的垄断行为。 在风险识别上,《指引》重点明确了四类垄断风险: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更值得关注的是,《指引》结合平台经济特点,列举了八个场景中的新型垄断风险。例如,平台间算法共谋表明了数字化竞争的隐蔽性;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凸显平台中介角色可能带来的合规风险;不公平高价和低于成本销售涉及定价权的不当使用;封禁屏蔽和“二选一”行为涉及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全网最低价”条款可能构成对交易条件的不当约束;差别待遇则提示算法歧视等问题。这些场景化提示为平台经营者划出了更清晰的“红线”。 从影响看,《指引》具有多重意义。对平台企业而言,它提供了识别、评估和防范垄断风险的路径,有助于完善内部治理与经营规范。对消费者而言,通过约束平台不当竞争行为,有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并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对平台经济生态而言,《指引》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既遏制垄断行为,也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展望未来,《指引》的落实有望推动平台经济走向更规范、更健康的发展轨道。平台企业需要把合规要求转化为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切实承担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也将根据平台经济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完善制度规则,适时动态调整。通过政府引导与企业自律相结合,有助于实现“规则公平、算法向善、竞争合规”的目标。
此次指引的出台,既是对平台经济无序扩张的及时规范,也是在制度层面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生态。在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竞争新高地的背景下,中国正以制度完善探索发展与规范的动态平衡,为全球平台经济治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未来,随着细则深入落地,如何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保持企业活力,仍有赖于实践中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