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人没有尽到该管的责任

江西新余这两起遛狗没牵绳的事儿,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在1月1日正式落地的真实写照。傅某和袁某在公共区域遛狗的时候,一个是没拴绳导致狗咬了人,一个是临时解开了绳没赶紧系上。结果这两只狗就脱离了控制,把路人咬伤了。这俩案子正好发生在新法规实施没多久的1月上旬。新余市的公安机关很快出手,根据新修的法给他们俩都罚了款,还逼着他们改邪归正。警察也没光罚了事,还帮忙把医药费给调解解决了。 仔细看这两起事故的原因都一样,就是养狗的人没有尽到该管的责任。这种行为不光是让别人身体受伤,也把公共场所的秩序搞得乱糟糟的。之前很多地方因为养狗没管好引发的矛盾特别多,成了影响社区和谐的一大隐患。新修的法第八十九条说得很明白,只要狗吵到别人或者去吓人家,就得警告或者罚款;要是没看好狗把人咬了,那得罚一千块以下,情况严重的还能拘留。这是把养狗这事儿关进法律的笼子里了。 新余的警察这回处理问题挺有讲究的,既依法办事又不硬来,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给统一了。这正好说明咱们国家的公共安全治理越来越细致、越来越规范了。法律规定清楚了以后给基层办事的人提供了好依据;案例发出来也是个大警钟,能让大家特别是养狗的人都长点心眼儿。 其实这就是国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做法,跟现在提倡的文明养犬、大家一起来管是一回事儿。以后要是能一直这么管下去,这类事情肯定能少很多。以后还得继续多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大家自觉守规矩;社区和物业也得跟着一起干起来才行。只有法律约束、道德劝服还有大家自觉遵守都凑一块去了,社会文明程度和安全水平才能提上去。 别看这是两件小事儿的处理结果,其实反映了法治文明在往前走的大趋势。从把法律定得更细到严格执行法律,再到搞清楚谁该负责最后大家达成共识,公共安全领域的每一点进步都让大家心里更有底。只有让大家都知道规矩是用来遵守的,让责任的履行变成一种习惯,咱们才能在人和动物、个人和大家的共同生活里,搭起一道更结实更温暖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