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博山区批准两个行政村合并 优化基层行政区划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问题:基层治理单元如何适应人口流动与发展需求 2月4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博政字〔2026〕2号批复,原则同意域城镇对东厢村、西厢村两村建制进行调整:两村合并后继续使用“西厢村”名称,合并后的村民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原西厢村村委会,原东厢村与西厢村行政区域统一划入合并后的西厢村;批复同时明确,域城镇需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涉及的法律规定,妥善推进合并后的各项衔接工作。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推进、就业结构变化以及人口外出务工增多,一些地区村级人口规模、公共服务需求与治理成本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村级组织运行压力加大、公共资源分散、项目落地统筹难度上升。如何在依法保障村民权益的前提下优化治理单元、提升服务效能,成为不少地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回应的现实课题。 原因:以规范化、集约化提升治理效能 此次调整的直接依据来自域城镇人民政府的请示,并经博山区政府研究批复。从政策逻辑看,行政村建制调整通常指向三个上:其一——顺应人口与产业布局变化——通过规模适度集聚,降低村级组织运行成本,提高村级公共事务处置效率;其二,推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更均衡,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普遍受益的实事;其三,适应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便于资产运营、项目引进、利益分配等形成更强组织能力。 在乡村振兴深化的背景下,村级治理不仅关乎日常民生,也关系到集体经济壮大、乡村产业培育、基层矛盾化解等综合任务。通过依法合并、规范运行,有助于深入理顺权责边界、优化组织架构,为后续发展打开空间。 影响:公共服务与集体经济整合迎来新考验 合并带来的积极效应首先体现在治理效率提升上。合并后统一以“西厢村”名义对外开展工作,村务决策、矛盾调处、便民服务等事项可在同一平台上协调,减少重复管理环节。同时,办公地点明确设在原西厢村村委会,有利于尽快形成稳定运行机制,保障村级事务不断档。 更关键的影响在于资源统筹与集体经济治理。两村合并后,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合同关系需要统一清理、核实、登记和规范管理,涉及土地承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历史债权债务、工程项目遗留等问题,任何环节处理不当都可能影响群众切身利益与基层稳定。因此,合并不仅是“名称与边界”的调整,更是对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和公开透明程度的一次检验。 此外,村民的身份认同、公共服务可及性、议事参与渠道等也需要在合并过程中同步保障。如何让原东厢村群众在新的治理单元中享有同等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关系到合并后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对策: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稳妥衔接 批复明确要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好后续工作,发出“程序合规、治理规范”的信号。结合基层实践,后续工作可重点把握以下方向: 一是把权益保护放在首位。对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建立明晰台账,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强化村务公开,确保群众看得见、算得清、可监督。 二是推动组织运行平稳过渡。完善村“两委”工作机制和网格化服务,优化便民服务流程,确保低保、救助、养老、医保、优抚等政策衔接不断线,做到合并不减服务、调整不降标准。 三是统筹发展规划与项目布局。以合并为契机,统一村庄发展规划和产业项目谋划,围绕基础设施补短板、人居环境提升、乡村产业培育等方向集中发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落地质量。 四是强化风险排查与矛盾化解。对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分类处置预案,健全协商机制和法治化调处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潜在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前景:以建制优化带动治理升级与振兴提速 从更长周期看,行政村建制调整的价值不止于“合并”本身,而在于通过结构优化推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随着治理单元更趋合理、资源要素更加集聚,村级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引进产业项目、改善公共服务上有望形成更强统筹能力,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坚实的组织支撑。 同时,合并后的治理成效也取决于制度执行与群众参与。只有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强化公开透明与监督机制,才能把建制调整转化为治理增效、发展增量和民生增益。

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博山区的探索表明,行政建制调整是手段,关键在于通过资源整合激活农村内生动力。改革推进中,如何在效率与公平、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平衡,仍需在实践中不断校准与完善。这场静悄悄的村庄变革,正在为新时代农村治理现代化写下新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