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在线旅游平台搭售增值服务的手段出现新变化。
相比以往直接强制捆绑,平台现已演变出更为隐蔽的"比价陷阱",通过精心设计的价格展示界面,将消费者不需要的服务悄然纳入订单。
长春消费者唐女士的遭遇典型反映了这一问题。
她在飞猪APP上订购机票时,看到价格列表中第一个选项为698元,相比第二个选项的709元便宜11元。
按照常规消费逻辑,唐女士选择了价格更低的选项。
然而进入结算页面后,她才发现系统已自动添加了61元的"延误无忧礼包",最终实付价格竟为869元。
而选择第二个选项的实付价格仅为819元,反而更便宜。
这意味着标注为"最低价"的选项,实际上并非最低价。
记者对国内主流在线旅游平台进行实测,发现类似现象普遍存在。
平台在首页将捆绑了航空意外险、延误补偿、接送机券等增值服务的选项标注为"最低价",置于价格列表最显著的位置。
消费者在按照价格从低到高的自然比较逻辑下进行选择时,往往不知不觉地被纳入服务套餐。
进入结算环节后,这些搭售产品已被默认添加至订单,最终实际支付金额不仅超过初始"最低价"标注,且通常高于折扣最低的"裸价"选项。
从法律角度分析,这种做法已经演变成了对现行法律的"规避"。
201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明确禁止电商经营者强制搭售商品或服务,并要求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项设为默认同意选项。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指出,平台采用的这种手法并未违反"强制搭售"的字面禁区——搭售产品并非默认勾选,消费者理论上可以选择其他选项。
但问题在于,平台通过将捆绑服务的选项伪装成"最低价"并置于最显著位置,利用消费者的比价习惯进行误导,实质上仍然构成了对消费者选择权的侵犯。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芦云表示,这种做法表面上完成了信息提示的形式要求,但本质上通过精心设计的界面逻辑,将消费者本不想购买的附加服务隐蔽地嵌入其中。
消费者在缺乏充分、清晰信息的情况下,被引导做出了违背真实意愿的消费决策。
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从现象背后看,这反映出在线旅游平台面临的商业困境。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用户获取成本上升,平台对增值服务收入的依赖不断增加。
通过搭售保险、接送机等附加服务,平台可以在表面降低机票价格的同时,通过增值服务实现利润补偿。
然而,这种做法的代价是消费者信任度的下降和品牌形象的受损。
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始关注这一问题。
业界普遍认为,仅依靠现有法律条款的字面理解已难以有效规制这类新变种搭售行为,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框架。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在线旅游平台的监督检查,要求平台在价格展示、信息提示等环节进行更加规范的设计,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清晰、完整、未经误导的商品信息。
同时,平台自身也需要认识到,通过欺骗性手段获得的短期收益,最终只会导致市场信任的崩塌和长期竞争力的丧失。
“最低价”应当对应真实可得的最低支付,而不是包装术语下的选择陷阱。
出行消费高频且刚需,任何对比价习惯的利用都不应以牺牲透明和公平为代价。
让消费者看得见、更看得懂,让企业在合规框架内提供有价值的服务,才能把技术与商业创新引向更健康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