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砚山:16斤猪肉没卖成还被罚了5000元

杨大妈是云南砚山县江那镇的,今年48岁。2026年1月12日这天,她花了2960元买了一头毛猪,第二天早上在家里宰杀完,总共得到了358.8市斤的鲜猪肉。她留下16斤自己吃,剩下的拉到了狮子山村入口处摆摊去卖。没想到被市场监管部门给查了个正着。 执法人员在摊位上看到猪肉没盖检疫印章,也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杨大妈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她把情况跟我们聊了聊,说她本打算按照每斤10.50元的价钱把这些猪肉卖掉,当时还没来得及卖就出事了。按这个价格算下来,这批没检疫的猪肉总共价值3767.40元,不过她也没赚到什么钱,反而倒贴了。 现在家里的情况挺困难的。杨大妈和丈夫有两个孩子,老大二十多岁还没回家过年;小儿子才18岁就查出有先天性心脏病;再加上丈夫身体不好没法出去打工,一家老小全靠种地维持生计。那头猪没卖成还被罚了5000元,这让老两口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他们借钱凑齐了罚款交给了执法部门。3月13日那天,有当地政府的人打电话问她是不是把这件事发到网上了。杨大妈说:“罚我的款,猪肉应该退给我才对。”我们也去问了她村里的干部,对方表示已经去了解过情况了,当事人说她能理解这个处理结果。 张具堆律师在云南滇章律师事务所工作。他觉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又没造成实际危害的情况,应该从轻或者免于处罚。法律讲究“过罚相当”,处罚的力度得和违法的性质、情节相匹配;还要考虑“比例原则”,能用柔性手段解决的就别动不动就罚大钱。“本案里的猪肉根本没卖出去,也没伤到人或者动物,”张律师说,“高额罚款完全没有必要。” 事情闹得挺大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那边说这是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处理的结果。没收的那些猪肉现在还封存着呢,“等按程序在指定地点销毁后会留好资料。”对于网友提的能不能让鲜猪肉补检的问题,工作人员解释说屠宰之前就要送检检查健康状况,“屠宰以后可能就达不到要求了。” 还有个细节挺有意思:市监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是去了解过她家的经济状况的,“因为她是小摊贩首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所以才会从轻处罚。 3月15日我们又打电话去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情况。值班人员说电话里说不清楚具体细节,“我也不清楚执法过程中的依据和事实”,值班领导刚好去处理别的事情不在办公室。截至发稿前我们还没收到他们的正式回复。 县里边儿已经知道这件事了。有相关部门的人跟我们透露了点口风:“县里是知道的。”对于杨某艳的家庭情况,“我暂时还不清楚。”如果她家真的特别困难的话,“可以通过民政渠道申请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