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泰宁县大田乡八十坵桥头一带的村道上,新装的路灯依次点亮。光线沿着道路铺展开来,照见村民晚归的脚步,也照亮了乡村治理把“群众盼的事”办成“看得见的事”的具体路径。 问题:一段路的“黑”,牵动的是夜行安全与生活便利 该路段连接谙下村及周边村落,是村民耕作往来、走亲访友的必经之处,全长约900米。由于原有路灯年久失修,夜间照明不足,村民骑车、步行存安全隐患,老人和孩子出行更添顾虑。对村民而言,这并非“小事”,而是影响日常生活质量的“心上事”。 原因:基础设施“欠账”叠加维护难,亟需以机制补短板 乡村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长期面临点多线长、维护分散、资金紧平衡等现实约束。一上,早期设施建设标准不一、设备老化较快,后续维修容易出现“反复修、反复坏”的情况;另一方面,部分村级公共服务支出渠道有限,若缺乏稳定资金来源与明确决策机制,容易形成“想办但难办”的局面。此次路灯问题集中暴露,折射出乡村公共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提升过程中,运维与更新同样需要制度化保障。 影响:亮化不仅提升安全感,也延伸出治理效能与发展信心 路灯更新后,沿线夜间能见度明显提高,群众出行更安心,串门散步更便利。更重要的是,这类看似细微的民生工程,直接关系群众对基层治理的获得感与信任度。谙下村40余户、180余名村民的日常通行得到改善,照明范围还覆盖到北斗村、鱼川村部分路段,公共服务的外溢效应更显现。村民普遍反映,“路亮了,心也亮了”,对乡村生活的预期更加稳定,对村里办事的效率也更有信心。 对策:把钱花在“刀刃上”,用民主程序与集体经济托底民生 围绕群众集中反映的诉求,大田乡将该事项纳入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组织乡村两级力量实地勘察、论证方案,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商议形成决策,最终确定使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实施亮化工程。项目于11月启动,30天完成建设,共安装18盏LED路灯,投入约2万元,资金全部由村集体支出,做到来源清晰、程序规范、群众认可。 在实施过程中,当地还注重以项目建设带动就近就业,施工环节吸纳约15名本地村民参与,让群众在家门口获得劳动收入,实现“建得好”与“增收稳”的双向促进。对基层而言,这种“村民参与、村里受益、村务公开”的方式,有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减少后续运维阻力,提高公共设施的可持续使用效率。 前景:以“小切口”推动“大提升”,乡村公共服务将更重精细化与长效化 从一条路的亮化出发,大田乡近年来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推进道路硬化、水渠改造等基础工程,乡村面貌不断改善。下一阶段,如何把有限财力用在关键处、把民生工程做成“长期工程”,将成为工作重点:一是完善公共设施台账与巡检维护机制,推动照明、道路等设施从“建成”走向“管好”;二是继续壮大村集体经济,为公共服务提供稳定资金支撑;三是提升项目决策与监督的透明度,让群众从“旁观者”成为“参与者”,把民生工程做成凝聚人心的治理工程。
一盏盏路灯照亮的不仅是山乡夜路,更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泰宁县用集体经济的"活水"浇灌民生"沃土",表明了"发展为了人民"的执政理念。这种把群众"问题清单"变为干部"履职清单"的转化机制,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提供了鲜活的基层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