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长期存在行政确权程序与司法审判程序相互掣肘的难题。
当专利侵权诉讼与无效宣告请求同时发生时,法院往往需要中止审理等待行政裁决,导致案件审理周期普遍超过12个月。
这种"程序空转"现象不仅增加当事人维权成本,更制约着创新主体的发展活力。
厦门此次突破性实践的核心在于建立了"三位一体"协同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通过远程系统先行开展专利无效审查,厦门中院法官同步梳理技术争议,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则提供专业设备进行侵权产品拆解比对。
这种"行政审查+司法审判+技术支撑"的并联模式,使涉案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特征在48小时内即完成认定。
值得关注的是,该机制创新实现了多重制度突破。
其一,通过专线信息系统构建跨地域审理平台,打破传统属地管辖限制;其二,技术调查官提前介入证据固定,破解了专利案件"技术事实认定难"痛点;其三,将行政程序形成的证据直接转化为司法裁判依据,避免重复举证。
数据显示,此次案件调解达成的产业合作规模预计超千万元,远超诉讼标的本身价值。
这一实践背后是厦门持续深化的司法改革探索。
自2021年获批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以来,该市已构建包含巡回审判点、保护中心、仲裁院在内的全链条保护体系。
此次协同审理正是落实中央关于"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要求的具体举措,其成功实施得益于三个关键支撑:专业化的技术调查官队伍、智能化的远程审理系统,以及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
业内专家指出,该模式具有显著示范价值。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分析认为,厦门案例首次实现了专利确权与侵权判定标准的实时统一,既避免"同案不同判"风险,又为《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提供了实践参考。
据厦门中院透露,下一步将把该机制扩展至商标、著作权等领域,并探索建立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盟。
知识产权保护既要“严”,也要“快”;既要依法裁判,也要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
厦门探索央地远程协同一体化审理,将确权与侵权两条线索纳入同一治理框架,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企业预期、促进创新合作提供了可感可用的样本。
随着协同机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双轨保护”有望在更大范围实现同频共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稳固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