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被狗咬伤状告主人获赔2333.17元

去年六月,有个叫云某的男子正走在路上,突然被路边一辆车里探出头的狗给咬伤了。这事儿闹得挺大的,云某当时就报了警,可狗主人梅某的反应挺让人意外,他直接说了句“你想去哪告就去哪告”,然后就走了。 因为对这个结果不满意,云某后来把梅某告到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他在起诉状里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各种损失一共31000多元。最近红星新闻从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了法院的判决结果,判决下来之后梅某得赔云某2333.17元。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那天云某经过梅某的车旁边,车子车窗开着,一条狗突然探出头来咬住了他的胳膊拖出去好远。云某被吓坏了,赶紧去医院处理伤口,医生诊断说他需要打五针狂犬疫苗。虽然云某要求梅某出医疗费,但是被对方一口拒绝。报警的时候梅某还说自己没钱,也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就跑了。 之后双方就对簿公堂了。被告梅某觉得云某夸大了伤势,非要让他拿出医学鉴定证明伤情的真假。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当天云某确实是路过那辆车时被狗咬伤了右臂,并且他也及时去了医院看病。医院开了诊断书证明他是狗咬伤的,需要打疫苗和消毒伤口。 最后算下来,云某接种疫苗花了1550元、医疗费333.17元。法院觉得这事儿主要责任在梅某身上。他把狗放在车窗开着的车里却没人管着,本来就很危险;更何况狗真的把人给咬伤了。至于精神损失费这一块因为没有构成伤残标准,法院没支持。 所以呢,最后法院就判决梅某要把2333.17元给云某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