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也该改改别一刀切也有人建议直接取消这个冷静期

网友热议方燕给全国人大提的建议,“如果因为家暴要离婚,别给设冷静期”。现在的规定是一刀切,不管啥情况只要想协议离婚都得等一个月。这对那些被打的人来说其实挺危险,施害者在这段时间很可能会变本加厉地威胁甚至报复。为了躲避这个麻烦,受害者只能去打官司,可打官司费钱费力又耗时间,制度上也没完全把这一块衔接好。针对这种协议离婚难的情况,方燕代表觉得立法上得改改。明确说只要有家暴这回事,并且手里有证据能证明人身安全受威胁,就别再搞冷静期了。还可以在程序上做优化,先搞几个试点看看效果,把具体标准、要什么证据、怎么核对、登记时间都定下来。试点过程中得把能用的证据范围说清楚,比如报警记录、法院文书、医院诊断书之类的都算数。婚姻登记那边也要明确审查义务。同时还得部门联动起来,把公安、法院、妇联这些机构的数据连起来通个气,这样证据就能快点核验了,也不用老百姓来回跑重复举证。对于这个提议不少人表示支持觉得早该这样了。不过也有网友说别的情况离婚冷静期是不是也该改改别一刀切也有人建议直接取消这个冷静期甚至有人建议以后把家暴归为故意伤害来处理那你是怎么想的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看看大家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