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交警持续高压整治酒驾醉驾:二次酒驾叠加无证驾驶被拘,醉驾依法从严惩处

近期,漯河市公安机关交通执法行动中查处两起具有警示意义的酒驾案件。1月7日,舞阳县交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驾驶人姬某某存在酒驾嫌疑。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深入调查显示,姬某某驾驶证早在2013年因酒驾营运车辆被吊销,此次是在无证状态下再次酒驾。据其供述,前一晚饮用白酒后,自认为状态尚可便驾车出行。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合并处以10日拘留及罚款。10月27日,漯河交警三大队另查获一起醉驾案件。驾驶人冯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6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应的规定,警方依法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处罚款的处罚。分析认为,此类违法行为反复出现有多上原因:部分驾驶人对“隔夜酒”存在误区,低估酒精代谢所需时间;个别违法者心存侥幸,对既往违法教训重视不足;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执法覆盖仍需强化。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酒驾事故中,二次违法占比达12.7%,提示治理仍需持续加力。目前,漯河交警已启动冬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及凌晨时段执法。同时推进“零酒驾”社区创建,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法律专家指出,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驾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处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安全驾驶是每一位驾驶人应尽的责任。“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是提醒,更是对生命和法律的尊重。酒驾被查处的案例再次表明,任何侥幸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希望通过案件曝光和依法惩处,促使更多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把守法出行变成自觉行动。只有人人把安全放在首位,道路通行才能更有序,出行也才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