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变了“挣”谁也不耍赖

话说扬子晚报网在3月12日的那期新闻里头,有个叫高峰的记者写了个挺有意思的事儿。那天在宿迁,一位李女士给她读三年级的儿子签了一份特别的协议。这协议是李女士跟儿子商量好一块儿写的,主要是管手机、平板还有电脑这些电子产品咋玩。协议里把啥时候能用、用多久、还有别乱看别人隐私都写得清清楚楚。而且还规定了奖励机制,只要做完运动、家务或者读书看报,就能多拿点时间玩手机。这下好了,“玩”变成了“挣”,谁也不耍赖。 要是有人不遵守规矩也得罚。轻微的违规像忘事儿或者磨磨蹭蹭,就先给个提醒,然后把设备收走暂停10分钟;要是经常犯毛病就算是中度违规,当天剩下的时间就减半或者直接没收设备一天;要是特别严重像故意藏着或者偷偷开着电脑不算数的话,就得冻结个1到3天,全家还得坐下来好好复盘讨论。顾女是个小学生家长,以前她女儿说好只玩10分钟总能拖到半小时。这次签协议前她们母女俩谈了一回:平时上学日每天用10分钟,周末每天30分钟,一次玩也不能超过20分钟。“现在到点她自己就放下了。”顾女笑着说,“这招比吼着管用多了!” 不过也有人担心:小孩当时在合约上签了字,以后不认账咋办?有个教育界的专家觉得啊,这协议的意义不在管住孩子。“主要是想教会孩子什么是契约。”专家说这是场关于信任、承诺和责任的启蒙课。“当我们愿意坐下来跟孩子平等地谈谈,而不是单方面下命令。”他表示这就已经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