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来聊聊宜城那起让人痛心的事故,具体说就是12个人丢了命,里面还包括5个没长大的孩子。这事儿发生在湖北宜城郑集镇的一家烟花店,大年初二那天原本挺热闹的,结果这家店给点着了。事发当天这家店门口挤满了买东西的人,地方不大只有二十平米左右,里面全是烟花爆竹,连转身的地方都快没了。监控录下来了整个过程,有个人在门口把二踢脚给点着了,火星一溅就把店外违规堆的烟花点着了。没几秒功夫,火势封住了唯一的出路,紧接着店里存放的超量货物也烧起来了,整间屋子瞬间变成火海。 应急管理部现在已经把这事给挂牌督办了,当地也专门组了调查组去查。结果显示这家店问题很大,超量存放、店外违规卖烟花都是违法的。相关责任人已经被控制住了。 我就想不通啊,春节前半个月还专门开了安全整治会,要求严查这些违规行为呢,结果这家店还是在集镇主路上摆满了易燃物品,还在门口放烟花招揽顾客。12条人命就这么没了!大家在网上吵得也很凶。有人觉得点二踢脚的人是罪魁祸首;可更多人觉得不管有没有那个二踢脚,这家店的安全隐患早就有了。 村里有人爆料说这家店那天一直在门口试放烟花招徕顾客;路过的人也提醒过老板货堆得太满太危险;老板压根没当回事。 春节期间集镇上很多店家都这么干——门口摆货试放;大家都觉得没事;谁也没想到会出事。难道真的只是那个二踢脚的错吗?要是店里面没那么多易燃易爆品堆在那儿;要是门口也没违规堆放那么多待售的烟花;一个小小的火星能酿成这么大的悲剧吗? 那些违规经营的商家;还有那些本该落实的监管措施难道就不用负责吗?一场本来可以避免的大火;12条回不来的命;说到底是层层失守的管控;是无处不在的侥幸心理把团圆变成了噩梦。 网友们也提出了很多实在的建议:烟花爆竹店必须搬到远离居民区的地方去卖;店里只能放少量当天要卖的样品;大批货物必须放在防爆仓库里;绝对禁止在店门口试放燃放烟花爆竹;发现一起重罚一起。 最关键的是要改掉那种只停留在纸面上的监管模式不能每次出了事才搞运动式排查风头一过又照旧基层必须每天去查才行不能只开会发文了! 过年要有年味没错可这年味不该是拿生命换来的平平安安的团圆才是最重要的!难道非要用十几条人命才能换来一次真正落实的安全监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