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的时候要警惕这种陷阱

试岗期并不是试用期。很多企业会在面试后,给你一个所谓的“试岗期”,考察你能不能胜任新岗位。他们会找各种理由,比如“经验不足”或者“人岗不匹配”,在试岗结束前辞退你,还不给你支付工资。试岗期就变成了他们白用你的时间。这时候,你想通过投诉或者劳动仲裁讨回工资,却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成了大难题。 法律上没有“试岗期”这个概念,只有“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从你开始工作那天起,用人单位就和你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给你发工资。 有些企业为了逃避法律义务,就编造了“试工期”、“适应期”、“见习期”这些说法。 找工作的时候要警惕这种陷阱。如果遇到需要试岗但不给发工资的企业,千万别答应。万一不慎接受了试岗,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实习期和试用期有很大区别。实习期是学生提前接触工作的一种学习方式,和找工作无关。而试用期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和员工互相了解而设定的一段考察期。 在试用期内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你开始工作那天起就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没签合同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每个月还要给你双倍工资。 如果只是口头约定试用期而没签合同或者合同里只写了试用期,这样的约定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