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有色金属产业长期面临一个核心矛盾;作为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基地,广西矿产资源丰富、储量充足,采矿冶炼产业历史悠久,为国家战略资源保供和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受传统发展方式影响,矿产资源开发积累了不少生态环境问题,涉重金属环保隐患日益凸显,成为制约生态改善、影响生活质量的突出短板。如何资源富集区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统一,成为广西面临的重大课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注重该问题。2025年5月以来,自治区成立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由自治区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体系,为系统性解决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污染源排查上,广西采取清单化推进的方式,聚焦刁江、大环江、下雷河等7个重点流域,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电解锰生产等14个重点行业,以及铅、砷等10个重点重金属类别。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排查发现需整治的涉重金属污染源1919个。其中1564个能够立行立改的污染源已及时整改,有效消除了一批风险隐患。对355个需要长期整治的污染源,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实施"一企一策"的差异化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科学开展。 产业发展上,广西坚持将生态环保作为发展的底线。通过打造南丹关键金属综合试验区、开展矿业权整合和"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等举措,推动有色金属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模化、园区化方向转变。矿产资源的规模化整合是产业升级的关键环节。广西强化政策协同、工作协同、执法协同,通过系统思维破解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小散乱"问题,为产业集约化发展创造条件。这些举措的成效已初步显现,2025年全区有色金属产业产值达4610亿元,同比增长16.9%,实现了污染防治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 责任追究上,广西坚持从严执法,深入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案件倒查十年专项行动,强化重大案件的"提级办理、提级审理"机制,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作风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涉重金属污染环境方面共立案56件,非法采矿方面共立案299件。同时,广西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办理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类公益诉讼案件126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1亿元。这些举措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为产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资源型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把"资源红利"转化为"绿色红利"。广西以重金属污染隐患排查整治为突破口,推动产业治理、资源整合与依法惩处同向发力,传递出以生态底线倒逼转型升级的鲜明信号。面向未来,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才能在守护一江一河清水净土的同时,让关键金属产业在更高标准、更严约束下实现更可持续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