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创新服务方式 用法治温度守护群众权益

在人民法院工作体系中,司法警察既承担法庭秩序维护、押解看管、安全检查等法定职责,也是诉讼服务链条中最贴近群众的一环。

近期,多地法院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将依法履职与便民服务相结合,通过主动引导、即时帮扶、机制化保障,把“程序正义”转化为群众可感可触的“服务温度”。

问题:现实司法活动中,当事人诉求多元、情绪波动明显,诉讼环节又具有高度程序性。

部分群众因对诉讼流程不熟悉、对裁判结果期待较高,容易在法院门口、窗口区域聚集咨询甚至激动表达;另一些当事人受家庭照护、交通成本、证件材料遗失等因素影响,可能出现“想维权却进门难、办事难、应诉难”的情况。

若缺少及时疏导与服务衔接,既影响诉讼秩序,也容易加剧误解,降低诉讼体验。

原因:一方面,案件类型更趋复杂,尤其是非法集资等涉众案件,受害人数多、损失敏感度高,易引发集中咨询与情绪叠加;另一方面,基层诉讼服务面对的是不同年龄、不同受教育程度的群体,法律语言与程序要求存在天然门槛。

与此同时,部分群众在生活压力下参与诉讼,照护幼儿、异地务工、材料管理等现实困难会直接影响出庭和举证。

司法服务若停留在“告知式”而缺少“引导式”,群众获得感便难以形成。

影响:多地法院以具体场景为切入点,推动问题在现场解决、在流程中化解。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值班法警在发现20余名涉非法集资案件受害群众聚集后,第一时间了解诉求、提示依法表达,并将群众引导至诉讼服务大厅,协同联系法官现场接待,促成代表陈述、渠道对接,实现“情绪稳住、诉求说清、路径走通”。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对抱着5个月婴儿等待庭审的当事人,法警主动临时照看婴儿,帮助当事人顺利参与庭审,体现司法环节对弱势群体的现实关照。

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建立“护‘未’暖心”临时看护机制,在法庭区域布置“护‘未’驿站”,以“安全空间+专业陪伴”延伸服务边界,既降低当事人带娃应诉的制度性成本,也有利于保障庭审专注度与秩序稳定。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值班法警对当事人开庭前丢失传票的突发情况,迅速联系承办法官协助补救,避免因材料缺失造成当事人焦虑与程序延误。

上述实践共同指向一个效果:把司法工作“最后一公里”做实做细,使群众在进门、候审、开庭等节点感受到清晰规则与可靠帮助,进一步夯实司法公信力。

对策:从经验看,提升“法治温度”并非降低标准,而是在规范基础上优化服务供给。

其一,前移服务关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司法警察便民服务岗,统筹“导诉、咨询、帮扶”等功能,解决群众“进门迷茫、流程不清”的痛点,让信息指引更直观、分流更有效。

其二,深化柔性执法,通过耐心倾听、释法说理、依法引导,把矛盾情绪转化为理性表达,把“聚集式诉求”导入“程序化反映”,提升执法公信力。

其三,完善特殊群体保障机制,围绕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及携幼当事人,探索临时看护、无障碍引导、应急帮扶等标准化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人可依。

其四,深度融入审判执行一线,强化风险预警与安全保障,在执行现场、突发情况处置等环节形成稳定警务支撑,为实现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秩序基础。

前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和数字法院建设推进,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期待将从“能办”转向“好办、快办、安心办”。

司法警察工作也将从单一秩序维护向“秩序+服务+治理”融合升级:一方面,以更精细的岗位标准和培训体系,提升群众沟通、应急处置、心理疏导等能力;另一方面,以机制化、可复制的便民举措,把个案经验沉淀为制度供给,推动诉讼服务更加人性化、程序更加可预期。

可以预见,更多“向前一步”的主动服务,将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进一步缩短群众与司法之间的距离。

法治的温度,往往体现在细节之处。

当司法警察抱起当事人怀中的婴儿,当便民岗为迷惘的来访者指明方向,当执法者在严格规范中注入人文关怀——这些看似微小的改变,恰是法治文明进步的生动注脚。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征程上,这种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法治实践,正汇集成法治中国建设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