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店”才能从流量的狂欢变成大家都诚信经营的好事儿

探店视频里的“隐形广告”问题越来越让人担心,检察机关这一次用公益诉讼把这混乱的网络营销秩序给整顿了一下。2023年,贵州紫云县检察院处理了一起案子,把这种猫腻给揭开了。 前些日子,有消费者因为看了短视频里的推荐去吃火锅,结果发现味道和视频里的完全不一样,所以找平台反映情况。线索一上报,紫云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黄萍就开始调查。她发现发视频的账号背后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在打理,根本不是个人在瞎操作。这家公司从2023年开始就系统地运作了不少探店账号,发的视频超过4600条,大多数都是美食类的。 这些视频都有一个套路:用“本地人私藏”、“性价比天花板”、“偷偷告诉你”这样的固定话术去套用到不同的商家身上。但问题是,所有的视频都没有按照规定标上“广告”两个字。黄萍说了,这些视频其实就是商家付了钱的推广内容,但消费者根本分不清到底是真体验还是假推荐。 刚开始那公司还狡辩说这只是“制作费”,是他们的真实感受。可检察官查了他们的账和合同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只要通过体验分享来推销商品,并且还附带购买链接的,就必须标明是广告。没有标出来的话,不光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会扰乱市场秩序。 紫云县检察院就把这违法的地方跟涉事公司讲清楚了,要求他们马上整改,把那些违规的内容都清理掉。商家那边也主动联系了消费者退款。目前这些整改措施都在监督下落实好了。 这个案子虽然只是一个个例,但也反映出了“探店经济”发展太快带来的通病。在流量的驱使下,有些运营方就喜欢利用内容和广告之间的模糊地带搞标准化生产,这样一来信息的参考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以后还得靠司法、行政、平台、行业还有公众一起发力,把规矩建起来。不管形式怎么变,商业推广的那条底线是绝对不能破的。只有这样,“探店”才能从流量的狂欢变成大家都诚信经营的好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