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听友,今天是3月18日,中国青年报客户端驻京记者刘言带来最新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发布了一个重磅文件——《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这可是最高法头一回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弄出来的司法文件,把怎么审理这类案子给系统规范了。这其中最让人关注的是,大家平时总吵架的那些抚养权、探望权纠纷,《指引》这回都给提炼出了可以操作的具体规则,好让未成年人的权益更有保障。 对于离婚或者同居关系中的小孩,《指引》给法院划了道硬杠子:看双方谁更愿意养、谁有能力养、谁品行更好,以把孩子的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来定直接抚养人。特别是满了8岁的孩子,法院必须得听人家的真实想法。哪怕还没到8岁,但嘴巴里能说明白的,也得把意见给听见了。要是孩子说的话不利于自己长大,法官得在判决书里说明白,然后按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来办。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广州荔湾法院党组书记兼院长陈海仪觉得这规定很贴心。以前民法典只说要听8岁以上的孩子的意见,这回把不满8岁但能说话的孩子也都给听进去了,这就更落实了那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大原则,让裁判既合法又合情。 说到探望权这块儿,这可是大人去看孩子、增进感情的大事儿。但现实里老有一方不愿意配合的情况出现。《指引》总结了下面各级法院的经验做法,从多个方面来解决这个难题。在庭审上统一裁判思路,探索更灵活的方式——比如把探望的具体时间、地点、频率这些都写在判决书上;还可以通过见面、打电话、上网这些多种方式来探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林艳琴教授提到个问题:现在执行的时候往往就靠法官盯着或者当事人自觉交钱,有时候很难真正保障好家庭教育。《指引》为了应对这个难处提出了好几个新办法。执行环节可以让专门团队或者专人来管涉未成年的案子,找那些更懂小孩的法官来干。执行的时候先得做好沟通疏导的工作,减少当事人吵架。 为了让执行更有效果,《指引》还鼓励法院跟民政部门、共青团、妇联、关工委这些单位一起合作。比如找合适的地方让大人看孩子,或者委托社会组织帮忙探望去照顾孩子。 林艳琴评价说这些创新是落实那个大原则的中国特色做法。这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保住了孩子的权益,值得大家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