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同城化再出新举 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实现跨市互认

长期以来,外国人才区域内跨城流动,常常遇到重复申报、标准不一、材料要求不一致等问题:同一人才在两地转聘,往往要重新提交多项证明;工资核算口径和评价标准不同,可能直接影响人才类别认定;企业跨市布局或整体迁移,也容易出现许可衔接不顺、用工周期被拉长等情况;这些看似是流程问题,实质是城市间治理规则衔接不足,影响人才要素在更大范围内高效配置。 从原因看,广佛两地产业联系紧密,通勤圈与供应链高度交织,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持续上升,但制度层面仍存在“各管一段”的惯性:一上,人才评价、审批材料、薪酬基准等规则分属不同部门体系,带来跨域协同成本;另一方面,国际人才对行政服务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更为敏感,一旦转聘、续签、类别认定等环节出现不确定,就会降低个人与用人单位的决策效率。加之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对全球人才的制度供给提出更高要求,协同改革势在必行。 基于此,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与佛山市科技局联合印发便利化措施,以规则衔接推动服务一体化,推出多项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率先探索外国高端人才(A类)跨市互认机制:对符合国内人才引进计划或达到国际公认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实行“一地审批、两市互认”,减少两地之间重复认定和重复提交材料。这不仅压缩办理周期,也发出明确信号——广佛正以同城化思路优化国际人才制度环境。 围绕“少交材料、快办好事”,措施还明确跨市转聘的“免提交”清单: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可免交;岗位职务不变的,工作资历证明可免交;跨国公司总部及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申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体检报告可按情形免交。通过对高频重复事项做“减法”,有望降低用人单位的人力与时间成本,让跨市任职更接近“无缝衔接”。 根据两地社会平均工资口径不同可能带来的认定偏差,措施明确广佛统一工资收入认定标准:涉及“社会平均工资倍数”条件的,统一以省级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其意义在于,将关键指标从“城市差异”转为“区域一致”,减少因统计口径不同引发的类别认定波动,推动区域人才评价标准同向同标。 在准入与使用环节,措施深入增强灵活性与适配度:外国高端人才(A类)办理工作许可不受年龄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年龄上限对标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对青年人才,在工作经历上给予更明确支持:对获聘用的境内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优秀外籍毕业生,以及科研项目急需的外国青年科技人才,免除2年工作经历限制。有关安排回应科研创新对年轻力量需求,也为高端人才稳定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创新创业上,措施提出“创业直通车”思路:具备一定学术或科研管理资历的外籍人才来广佛创办科技企业或开展科研,可按规定直接认定为A类人才。针对科技企业跨市布局的现实需求,政策也作出衔接安排: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广佛地区整体迁移的,其外籍高管及技术人员工作许可类别可延续,降低企业调整布局时人才资质中断风险。这些做法体现出政策从强调审批转向服务发展,将人才服务更紧密嵌入产业发展与企业成长环节。 综合来看,此次措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提高区域人才要素流动效率,通过互认与减材减证,缩短跨市任职等待期,增强区域内配置灵活性;其二,提升湾区引才竞争力,以统一标准和稳定预期降低制度性成本,吸引更多国际高端人才向产业一线与创新前沿集聚;其三,推动广佛同城化治理进一步走深走实,以可复制的制度样本探索大湾区城市间人才政策协同路径。 下一步的重点,仍在于把“制度安排”转化为“稳定体验”。一上,两地部门需窗口服务、线上系统、材料共享、数据安全等环节建立更顺畅的协同机制,确保互认真正做到“认得准、办得快、用得稳”;另一上,应加强面向用人单位与外籍人才的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引,减少理解偏差与执行落差。同时,国际人才生活服务、科研支持、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等配套环境也应同步完善,提升人才的获得感与稳定性。 从前景看,随着广佛在制造业升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加快集聚,国际化人才需求将持续增长。此次以工作许可互认为切入口的制度创新,有望带动更大范围的规则对接与公共服务协同,增强湾区链接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相关改革经验如持续完善,也可为大湾区更多城市探索跨域互认、标准统一提供参考。

人才是第一资源。广佛两地推动人才互认、减少行政阻隔,说明了区域协作的务实方向。通过制度创新降低流动成本,有利于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也为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提供支撑。这种以同城化为导向的人才服务实践,可为其他地区深化区域协作、提升国际引才能力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