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冬季历来是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期,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一旦在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失管失控,极易诱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
近期郑州市在专项治理中连续查获多起典型案件,反映出部分不法分子仍试图通过“分散储存、跨区转运、隐蔽交易”等方式逃避监管,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原因——一是季节性需求抬头,部分人员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通过非正规渠道囤货、倒卖,扰乱市场秩序。
二是非法链条具有流动性、隐蔽性,往往利用临时库房、偏僻场所或夜间装卸,增加发现难度。
三是个别从业人员安全法治意识淡薄,忽视许可手续、运输资质、储存条件等基本要求,把“侥幸心理”置于公共安全之上。
四是网络信息传播快捷,一些违规宣传、交易信息容易诱导无证购买和违规运输,给监管带来新挑战。
影响——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直接威胁城市安全运行:其一,未经检测检验的产品质量无法保障,极易出现哑火、炸膛等危险情况;其二,非法库房不具备防火防爆、防静电、通风降温等必要条件,一旦起火往往蔓延迅速,救援难度大;其三,违规道路运输缺少规范装载与应急处置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造成次生灾害;其四,案件易向上下游延伸,若不及时切断链条,可能形成区域性、跨省流通的隐患网络。
对策——针对突出风险点,郑州市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部门协同和线索研判,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执法效果。
12月以来的典型案例如下:其一,12月18日至19日,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托群众举报线索开展联合执法,在中牟县查获涉嫌非法运输半挂车1辆、非法储存库房1处,现场查扣烟花爆竹1216箱,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其二,12月23日,公安机关在管城回族区查获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货车1辆,现场查扣“加特林”“水母”等烟花爆竹26箱;随后循线追查,在惠济区、金水区等地3处仓库另查获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068箱,并依法转移处置,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其三,12月24日,公安机关在惠济区域查获涉嫌跨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货车1辆,车载各类烟花爆竹716箱,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被依法予以没收,并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11日、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
治理同样离不开法治保障。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未经许可生产经营、未按规定道路运输、违法储存及违规燃放等行为均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针对网络违规发布危险物品信息等行为,相关规定明确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物品信息,为打击线上引流、线下交易提供执法依据。
在社会共治方面,有关部门提示公众提高辨识能力,警惕偏僻场所出现刺激性气味、烟雾痕迹、夜间频繁装卸或陌生车辆(尤其货车、面包车)异常进出等情况;对未经许可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以及违规燃放、网络违规宣传等线索,鼓励及时举报。
当前郑州已公布多渠道反映途径,包括公安报警电话11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等,推动形成“群众发现、部门核查、依法处置”的闭环机制。
前景——随着节庆临近,烟花爆竹领域风险仍可能阶段性上升。
下一步,郑州市相关部门预计将继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排查检查,深化跨区域协作,严打非法运输与隐蔽仓储,压缩违法活动空间;同时通过普法宣传、案例警示和源头监管,推动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群众自觉守法,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
郑州市12月的一系列执法行动充分表明,政府部门对安全风险的零容忍态度和防范意识。
但安全保护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全民的参与。
每一位市民的举报和监督,都是筑牢安全防线的重要一环。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安全的执着,共同守护平安郑州,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