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福建省农业农村系统再推实质性举措。
2月6日发布的第四批示范乡镇创建名单,不仅是对前期工作的阶段性总结,更预示着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迈入新阶段。
此次评选严格遵循《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确立的标准体系,通过"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申报机制,确保示范点的代表性和可推广性。
值得注意的是,本批名单覆盖了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内陆山区县市,体现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导向。
从创建背景看,福建省自2018年启动示范创建工作以来,已形成"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示范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前三批87个示范乡镇在产业融合、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为后续创建提供了宝贵经验。
专家分析认为,此次扩容具有三重深意:一是响应中央关于扩大乡村振兴示范效应的部署要求;二是破解省内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实难题;三是为探索共同富裕路径积累基层实践。
入选乡镇将在政策扶持、资金倾斜、技术指导等方面获得重点支持。
公示机制的设立彰显了决策科学性。
通过7天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能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相关部门明确要求反映问题需"实名制+证据链",这种规范化操作在全国同类评选中具有示范意义。
从实施前景看,这批示范乡镇将重点探索"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特色产业赋能""数字乡村建设"等创新课题。
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到2027年,全省示范乡镇将突破150个,形成覆盖全域的乡村振兴网络。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示范创建则是以点带面的重要抓手。
此次40个乡镇创建对象名单公示,既体现了福建推进乡村振兴的力度与节奏,也释放出以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以实绩实效检验成果的鲜明导向。
把公示的“名单”变成群众可感可及的“变化”,关键在于持续抓好后续建设、强化过程监管、提升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让示范更有含金量、带动更有穿透力。